今天,芦淞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在迎新路上巡查时,发现一名男子在河道边露天焚烧废旧电缆、焚烧点附近浓烟滚滚、气味刺鼻。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,告知该男子违反了《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规定,要求其将火熄灭。不料,男子拒不执行,还言语态度恶劣,并且试图暴力抗法将执法队员推入河中。随后,后续队员赶到并拨打110报警电话,经过派出所人员的训诫和执法队员们的城管条例宣教,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向受伤队员诚恳道歉,接受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的500元罚款。
城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《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规定: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。正值蓝天保卫战的攻坚阶段,只有市民们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用实际行动减少污染排放,才能助力我市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。(记者曹艳通讯员谢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