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吕献峰 通讯员刘鑫)近日,蓟州区白涧镇连续发生三起“煤改电”电缆被盗案件,涉案金额达四万余元。警方调查发现,盗窃地点多为相邻村庄,作案手法相似,推断三起案件应为同一伙人所为。
由于案发在深夜,民警在走访中并未发现有价值线索。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,只能通过微弱的灯光判断在案发时段有车辆在附近停留,但不能辨清车牌照号。通过仔细辨看,民警发现该车尾灯形状较为特殊,应为一辆吉普越野车。民警对现场周边多条道路抓拍进行提取筛选,一辆牌照号为苏E6×××R的吉普越野车进入了民警视线。该车在出现和离开时,后座多了一条棉被,棉被下明显有物品被盖住,这进一步增加了该车的嫌疑。然而,围绕该车展开调查,发现该车在一家租赁公司名下,无法获取车上两男子的信息。
民警立即转变思路,通过分析车辆的行车轨迹来寻找线索,发现该车在途经津围公路一抓拍区间时,车后座上的棉被不见了。据此推断,嫌疑人很可能在此路段进行了销赃。果然,在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站,民警找到了被盗窃电缆的外皮,而电缆已被经营者耿某某和杨某某夫妻二人转移。经讯问,二人承认了收购被盗电缆的犯罪事实,但未能提供盗窃嫌疑人的有效信息。
根据工作经验,民警分析两名嫌疑人很可能会在案发前进行踩点,于是对案发前的大量视频进行了调取分析,发现一辆冀字牌照的红色桑塔纳轿车有重大嫌疑。通过比对,民警判断车上的两名人员就是实施盗窃的嫌疑人,而该车正为其中的李某某所有。据此,民警通过京津冀警务合作平台,发现了二人在密云落脚的线索,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,将他们在暂住地抓获归案。
经审,嫌疑人李某某和董某某对盗窃电缆并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李某某和董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耿某某和杨某某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