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镇江身边事# 自己偷盗电缆力量不足,男子就拖妻子及其姐姐、姐夫“下水”。同时,为了避免暴露,还精心准备了工作服和安全帽,佯装夜晚施工。6日,记者从镇江丹徒检方获悉,近日,镇江男子窦某因犯盗窃罪,被丹徒区检察院诉至丹徒法院,当庭受审的还有窦某的妻子和妻子的姐姐、姐夫三人。事情的起源要从2018年6月的一天讲起。窦某因工作需要,经常会参与网络设备的维修。在一次维修中,窦某发现窨井盖中有好些通话电缆。因早就听说这些电缆可以卖钱,窦某心中萌生了偷些去卖、赚点外快的念头。而为了确保偷盗成功率,窦某还特地在实行盗窃之前,特地将丹徒新城附近小区的窨井盖,摸了个便。镇江的7月天气炎热,电缆又在窨井下面很深,而要把又粗又长的电缆拖上来,一个人实在费时费力,更显得力不从心。这样,窦某寻思着要找些“靠谱”的人来做帮手。荒唐的是,他首先想到的便是妻子。检察官介绍,面对胆小、担心偷东西被抓的妻子,窦某骗她称,偷的是自己单位无人使用的电缆,不会有人发现的。随后,窦某又先后连哄带骗地将妻子的姐姐、姐夫拉下水。而为了打消姐姐、姐夫“大晚上偷电缆,要不要紧?”的质疑,窦某还特地“有心”的给他们准备了安全帽、工作服。同时,教导他们: “万一被人发现了,就说我们在施工”。就这样,从2018年6月至8月,窦某一行4人时分时合,在镇江市丹徒新城、辛丰镇等地盗窃电缆线13起,合计价值5.4万余元。然而,窦某机关算尽,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惩处。归案后的窦某对其盗窃的行为后悔不已,主动退赔5万余元。近日,丹徒法院最终对窦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八千元的处罚;其妻子等人也分别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及相应的罚金。